集中照护服务补助范围与标准
集中照护的补助对象范围是什么
主要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以下三类人员:
1.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2.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3. “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
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原则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来源:市民政局